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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旗骑士

方旗骑士的纹章盔

在以前的没有常备军(除了军事修会)的时代,提供军事服务是封臣们的责任。封臣们可以亲自参与军事活动,也可以自己想办法招募一支代表他的部队来参与。封臣这一社会角色是重要的,因为封建君主要依靠他的封臣们来调兵为他打仗。如果不依靠封臣们,那么唯一的办法就是使用外聘骑士们来替代他们。君主需要将骑士作为雇佣军队的核心,并由一名佣兵队长来统御他们。雖然這些騎士通常非常不值得信任,會進行掠奪,當逃兵,有的時候還會為了更大的利益而改變陣營,並且價格昂貴。

隨著比武大會(Tournament)的盛行,傭兵騎士也帶隊參加,在比賽中擊敗對手,要求敗北者家族支付贖金。但這些傭兵騎士頭子沒有世襲頭銜(如伯爵或公爵),與自己麾下的騎士們處於同一社會階級的顏面問題便無可躲避了。而解決辦法是將(戰功不錯的)傭兵騎士頭子的爵位提升到普通騎士之上,並允許其與領主一樣可以攜帶的自己旗幟,從而與不能攜帶旗幟的普通騎士做出區別。

最初,banneret這個詞可泛指所有有資格舉著自己旗幟率自己的部下們作戰的人,包括那些大貴族。最终,依各國差異方旗骑士成了封建制度中一個上限等同男爵,下也是高級骑士的社會階级。所以这一头衔被认为是詹姆斯一世国王所设立的从男爵(Baronet)的来源。确实,英格兰学者约翰·塞尔登(1584-1654)在“Bannereti”词条下指出,“旧故事”经常提到“Baronetti”一词,并且他指出,在法国,这个头衔已经成为世袭的了,但是塞尔登也小心地说,“方旗骑士与此后来之头衔[从男爵]并无关联”。[1]方旗骑士是有权利展示自己的私人旗帜的骑士。他们的头衔是因为在战场上有杰出的表现才被授予的。塞尔登说,按照英格兰的传统,没有哪位方旗骑士:

不是在战场上被确立的。并且,在他们被确立时,或是国王在场,或至少是国王之王旗在场。但在法国的旧仪式中,方旗骑士的确立几乎都是完全一样的:先是制作一面绘有将被确立者的纹章的方旗,再郑重地传递它。如果该名将被确立者已经带着一面绘有自己的纹章的三角旗上了战场了的话,那么他就要割掉它的末端,使之成为方形。[2]

根据塞尔登所言,英格兰的方旗骑士的确立可以追溯到爱德华一世国王时期:“诸下级骑士及骑士随从等人常常侍奉在方旗骑士麾下;且方旗骑士凭他们的数量而收取报酬”。[3]关于方旗骑士的确立的最近的可信实例是查理一世国王在刃丘战役中确立了一些人。这些人中包括因为勇敢而受封的锡泽格的托马斯·斯特里克兰,和因为从敌军中夺回王旗而受封的约翰·史密斯。

乔治二世国王曾经使得这个头衔再次流行起来。在1743年的代廷根战役的战场上,他确立了十六位方旗骑士:坎伯兰公爵、马尔伯勒公爵、斯泰尔伯爵、邓莫尔伯爵、克劳福德伯爵、罗西斯伯爵、阿尔伯马尔伯爵、霍尼伍德将军、霍利将军、科普将军、利戈尼尔将军、坎贝尔将军、布兰德将军、昂斯洛将军、普尔特尼将军、哈斯克将军。[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