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道程序:宣判。就是最后一次过堂,宣布对处决犯人,相当于如今的公判大会,此时的犯人已经没有申诉的机会了,宣判只是通知一声。
第四道程序:游街。宣判结束,要把犯人装上囚车,在全城主要街道游街,以达到警示作用。
第五道程序:押赴刑场。游街结束,将犯人再装上囚车,直接押往刑场,如果刑场比较近的,直接步行押往刑场。如果犯人受过大刑走不了,还要有人用筐抬着去刑场。
第六道程序:验明正身。行刑之前,要对犯人验明正身,以免杀错人。这个时候,是犯人心里最受煎熬的时候,每个人都是提心吊胆,因为验明正身后,就离死不远了。
第七道程序:监斩。行刑之前,负责监斩的官员要提前到场。这个时候,刽子手也已经到场了,只等午时三刻一到行刑。之所以定在午时三刻,是因为那时日在中天,阳气最重。
第八道程序:准备行刑。到了这一步,犯人就死到临头了。行刑时一般都由两个刽子手进行,一个是主刀,一个是助手。主刀高举斩着剑于犯人头顶,因为到了这一步,犯人大多被吓瘫了,助手要揪着犯人的辫子,以保证其头伸直,等着监斩官命令一下,便一剑下去,人头落地。
第九道程序:行刑结束。刽子手行刑结束,要高举宝剑,报告行刑结束,而后是家属运尸,整个行刑过程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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